联系人:龚青峰 阎文娥
电话:0472-5235229
手机:13474972407(龚) 15847217885(阎)
传真:0472-5235229
邮件:qac-nm@163.com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一宫环岛南恒通城尚城A座(写字楼)22-08室
网址:http://www.qacnm.com
☆ 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组织把环境方针作为组织经营方针的部分并以此为基础来策划和实施组织的经营活动。
☆ 版本变革:环境管理体系标准1996年首次发布,2005年进行第一次修订,2015年进行第二次修改,即为现行的ISO14001:2015。对应国家标准为GB/T24001:2016.
☆ ::ISO14000系列标准的特点
预防与持续改进相结合。它强调以污染预防及持续改进为主的思想,并将这一思想贯穿体系运行的始终。它强调组织的动态管理,即通过PDCA循环(计划-执行-检查-改进)这一管理模式来实现整个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
::广泛适用性
它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以及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组织。
::灵活性
它仅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对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做出承诺,而未对环境行为设定具体标准。
::兼容性
它是在ISO9000系列标准之后开始制定的,对体系的兼容和一体化考虑是ISO14000系列标准的突出特点。
::自愿性
它是自愿采用的标准。
☆ 贯标收益: 通过ISO14001标准的认证,每个获证组织都会在以下方面有所收益:
• 提高组织及其产品的国际市场竟争力
• 树立组织良好形象提高组织的信誉与知名度
• 提高组织整体素质和增强环保意识,降低风险改善环境绩效
• 增进和改善与相关方的关系促进组织自身发展
• 促进组织开展技术改造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
☆ 中心在1997年开始筹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于2001年1月份取得了从事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资格。目前中心认证业务范围已覆盖建筑、制造、交通运输、 医药、纺织、石油化工、食品、烟草、社会服务等三十多个大类。
☆ 证书有效期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
证书有效期间,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审核(每次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证书有效期满后,需进行再认证审核